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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檢送修正後「115年推動社區運動俱樂部實施計畫」1份,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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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本署前以115年3月26日運全署社字第1150300125號函公告旨揭實施計畫,原計畫執行期間為計畫核定日起至115年10月31日止,為使各執行單位有較充裕之執行期間,爰修正實施計畫內容,修正內容如下:
(一) 延長執行期間:原計畫執行期限為計畫核定日起至115年10月31日止,修正為計畫核定日起至115年11月30日止。
(二) 延長經費核結日期:原經費核結應於活動結束1個月內,且至遲於115年11月30日前完成核結,修正為至遲於115年12月10日前完成。 |
| 附加檔案: |
1150300184_attach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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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 2026-05-04 發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