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賽資訊
競賽總則
一般競賽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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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競賽細則

壹、日期及地點:訂於民國 112年1月2 日(星期一)起在南投縣立體育場及各競賽場地舉行。
貳、參加單位:依據競賽總則第五條辦理。
參、參加方法:
一、各高中職校、國中、私立學校、國小、實驗學校參賽單位須於 111 年 11 月 18 日(星期五)上午 9 時 30 分參加線上網路報名說明會。
二、網路報名於 111 年 11 月 21 日(星期一)上午 8 時起至 11 月 28 日(星期一)下午 6 時前輸入完成,逾時網路關閉,以自動棄權論。報名完成後下載列印單位呈判後用印,掛號郵寄南崗國中(自行留存一份)。
三、球類抽籤時間:111 年 11 月 30 日(星期三)上午 9 點 ,抽籤地點:南崗國中會議室;其他競技項目由各單項自行通知抽籤時間及地點。報名格式請至http://www.ntsport.org.tw 網站下載。
四、各參加單位領隊及教練技術會議訂於 111 年 12 月 30 日(星期五)上午 10 時在南投縣立體育場舉行。餘各競賽種類請依各單項競賽負責人通知各參加單位領隊及教練技術會議時間及地點準時前往參加。
五、各項裁判會議由各裁判長於比賽前 1 小時於各比賽場地召開。
六、運動員出賽時,應攜帶身分證明文件(高、國中組以學生證,國小組以貼有相片之在學證明為合格),否則一律不得出場比賽。
七、運動員註冊後一律不得更改,並不得派人遞補、如發現有冒名頂替出賽情事,除取消已得或應得之名次與錦標分數外,該校總領隊及體衛組長予以處分。
八、各服務單位請於各參加人員出席會議期間給予公(差)假登記。
肆、獎勵方法:
一、大會所設錦標計 82 項,各錄取前三名合計 246 名均由大會製贈錦標各一座,以資紀念,錦標分數按各項目取前六名,依各組組隊單位所獲各組各項前六名,換算積分 7分、5 分、4 分、3 分、2 分、1 分計算,加總後依高低順序錄取,頒給各競賽種類錦標;分數相同以金牌數多寡計算,再相同以銀牌數計,以此類推至第六名。(如再相同時,則名次並列)。
二、各項競賽績優前 3 名運動員,由大會製贈獎牌及獎狀以資紀念;各競賽項目 7 隊(組、人)以上取 6 名;6 隊(組、人)取 5 名;5 隊(組、人)取 4 名;4 隊(組、人)取 3 名;3 隊(組、人)取 2;2 隊(組、人)取 1 名,4 至 6 名頒贈獎狀乙禎。
三、游泳、球類、技擊等項目之個人獎牌及錦標在各該比賽場由裁判長頒獎。
四、指導學生參加國中、國小組競賽獲得績優之有關人員得依規申請敘獎 。
伍、種子及循環賽計分法:
一、各項比賽均以 111 年全縣中小學聯合運動會競賽冠、亞軍隊設為「種子隊」,並優先輪空排定賽程、如有一隊出缺即不設種子隊)。
二、循環賽計分法:依各單項競賽規程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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