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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115全民盃體育競賽活動地一次籌備會,業已於114年12月24日召開竣事。 二、茲就會議內容摘要如下: (一)本賽事辦理時間為115年3月9日至6月7日止。 (二)本縣體育會各單項委員會應於115年1月19日前依格式提報競賽規程、經費概算表及身分關係聲明書(無辦理意願者免)。 (三)結合全民盃選拔本縣115年全民運動會代表隊選手之項目應於5月4日前完成賽事,選拔賽不得收費,遴選競賽程序務求透明公開。 (四)經費補助原則為全民運動會選拔項目酌予補助新臺幣(以下同)3至5萬元,非選拔項目酌予補助2萬5,000元,若總經費不足將酌予刪減,如收取報名費應明列。 (五)各單位於賽事結束後二週內檢附相關資料辦理核銷事宜。 (六)會議相關內容請詳閱會議紀錄(附件一) 四、相關會議內容請詳閱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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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加檔案: |
02-115_第一次工作會議紀錄.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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