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賽日期:2009.3.21(星期六)國道6號草屯路邊停車場 ■活動宗旨:一、國道6號南投段即將於98年3月底通車,為擴大宣傳讓全國民眾了解,並響應節能減碳愛地球、 愛動減重保健康政策,及提振觀光產業發展,特規劃辦理國道6號通車星光馬拉松賽。 二、藉由辦理別具特色之大型活動,吸引觀光人潮,帶動南投縣觀光產業蓬勃發展,提倡全民運動風 氣,增加運動人口,創造觀光無限商機。 ■指導單位:交通部、行政院體育委員會、交通部觀光局、 南投縣議會、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 ■主辦單位:南投縣政府、交通部臺灣區國道新建工程局、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 ■承辦單位:南投縣政府教育處、南投縣體育會 ■協辦單位:立法委員吳敦義南投縣服務處、立法委員林明溱南投縣服務處、內政部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七警察 隊、南投縣政府衛生局、南投縣政府警察局、南投縣政府環保局、南投縣政府行政處、南投縣政府觀光 處、草屯鎮公所、埔里鎮公所、南投縣體育會、草屯佑民醫院、草屯曾漢棋醫院 、翔聆資訊有限公司。 ■執行單位:南投縣體育會田徑委員會、國立草屯商工 光陽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贊助兩輛 K5-125cc 機車作為大會摸彩最大獎項 ■報 名:即日起一律網路報名至98年3月3日18:00止(逾期恕不受理) ■報名費用:馬拉松42.195k/700元、半程馬拉松21.0975k/500元、休閒組5k/300元 ■報名方式:點選進入報名系統,輸入填寫報名相關資料,將報名表列印,連同報名費郵寄: 地址:542南投縣草屯鎮墩煌路3段188號(國立草屯商工體育組簡榮基老師 收) ★最慢98年3月4日寄出(郵戳為憑、逾期無效) 一、小額報名費:請以現金和報名表一併裝入現金袋掛號郵寄 二、小額報名費:也可用匯票和報名表一併裝入信封掛號郵寄(匯票抬頭/南投縣體育會田徑委員會) 三、大額報名費:(壹萬元以上)以即期支票和報名表一併裝入信封掛號郵寄 (支票抬頭/南投縣體育會田徑委員會) ★報名費繳交不足或手續不全者概以退件處理,因退件而逾期者,恕不負責 ★報名請審慎處理,一經報名概不退費,亦不接受更改參賽項目 洽詢1:簡明標先生/049-2203639、0939-299938 洽詢2:陳信利先生/0928-365104 ■報 到:98年3月21日(星期六)12:00∼14:30(活動會場--國道六號草屯路邊停車場) 憑回執單領取號碼布、LED排燈帽(報到回執單於賽前7日寄發) ■競賽路線:國道6號草屯路邊停車場(參考里程標7.1k處) 沿途攝影1 沿途攝影2 馬拉松42.195k/草屯路邊停車場起點→國姓一號隧道→國姓二號隧道→埔里隧道折返→草屯路邊停車場終點 半程馬21.0975k/草屯路邊停車場起點→國姓一號隧道折返→草屯路邊停車場終點 休閒組5k/草屯路邊停車場→往埔里方向2.5k折返→草屯路邊停車場終點 ★馬拉松沿途里程標示/每公里■競賽分組:馬拉松、半程馬拉松【休閒組5k不分組】
■競賽項目及時間:98年3月21日(星期六)
■獎勵辦法:總排名/頒給獎杯乙座及 馬拉松男子組前8名分別頒給獎金新臺幣:30000、15000、10000、8000、6000、5000、4000、3000 馬拉松女子組前5名分別頒給獎金新臺幣:20000、12000、8000、6000、4000 半程馬拉松男子組前5名分別頒給獎金新臺幣:6000、5000、4000、3000、2000 半程馬拉松女子組前3名分別頒給獎金新臺幣:5000、4000、3000 (獎金所得繳納稅款,依所得稅法辦理) 分組錄取/(總排名得獎者不占分組排名名額) ★馬拉松依競賽分組每報名15人錄取1名,最少錄取前2名(頒給獎杯乙座、獎品乙份) ★半程馬拉松依競賽分組每報名15人錄取1名,最少錄取前2名(頒給獎杯乙座、獎品乙份) 完 跑/ ★馬拉松:關門時間內完成全程之選手,終點頒給完成紀念獎牌、大浴巾,並請於完跑30分鐘後領取 完跑成績證明。 ★半程馬拉松:關門時間內完成全程之選手,終點頒給完成紀念獎牌、運動毛巾,並請於完跑30分鐘 後領取完跑成績證明。 ★休閒組5k/不分年齡組別 男子前10名,頒給獎杯乙座、獎品乙份,以資表揚 女子前5名,頒給獎杯乙座、獎品乙份,以資表揚 關門時間內完成全程之選手,終點頒給毛巾。 ※所有參賽選手,於賽後憑號碼布領取餐點乙份。 ※得獎選手需攜帶身份證件,如身分證、健保卡、駕照,以備查驗,如發現有冒名頂替,大會有權取消 其得獎資格。
■注意事項:(請所有參賽選手務必詳讀) 一、會場、賽道沿途多屬高架路段,嚴禁選手於活動進行中,攀扶國道兩側護欄、互相推擠、打鬧、嬉 戲,請特別注意自身安全。 二、大會為每位參賽選手投保貳佰萬意外險,選手應填妥「參賽志願書」,並請隨時注意自身安全,比 賽沿途若發生身體不適情形,請切勿勉強,並就近向大會工作人員請求協助支援,大會將於會場及 賽道設置簡易醫護站,沿途並有機動救援志工、救護車。馬拉松凡未能於限定時間6小時內完成全程 之選手,請搭乘大會收容車回到會場,不願搭乘者應自負安全之責。 三、參賽選手跑抵終點時若無大會號碼布(號碼布務必別於胸前)、起點檢錄標記及折返點信物者,或 於大會規定時間內無法完成全程者,其名次及成績均不予計算,且恕不頒贈完成獎牌及成績証明 書。 四、為維持賽會秩序及品質,避免危及參賽選手安全,禁止未報名及未佩戴大會號碼布者下場參賽。 五、為維護競賽公平性,禁止冒名頂替代跑,一經發現或檢舉,日後將姓名公佈於網站。 六、參賽選手成績將於大會現場張貼公告,如對成績有異議者,請於比賽當天向大會服務台申請查核及 修正,逾期申訴者恕不受理。 七、馬拉松及半程馬拉松選手,大會設有衣物保管處提供選手置放個人物品,21:00前憑號碼布領取,惟 貴重物品請自行保管,若有遺失本會概不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