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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100學年度國中小普及化運動計畫南投縣國中大隊接力實施計畫

一、依    據:依據教育部「100學年度國中小普及化運動計畫-大隊接力」方案辦理。

二、目    的:推動國民中學班際大隊接力運動,藉以促進學生身心健康,以運動團隊化推動學生良好運動習慣。

三、主辦單位:南投縣政府

四、統籌單位:南投縣政府教育處

五、承辦單位:南投國中

六、協辦單位:南投縣體育會田徑委員會

七、比賽日期:101224

八、比賽地點:南投縣立體育場。

九、參加對象:100學年度第1學期開學日即在代表學校就學,並設有學籍且現仍在學之非體育班學生為限;體育班之認定以教育主管機關核定之班級為原則。

十、比賽規則:

1.下場比賽人數為20人,每棒次跑100公尺。

2.棒次安排:女生須先完成前10棒次,自11棒起始可安排男生接棒,11棒次後亦可安排女生接棒。

3.採用「教育部100年全國國民中學班際大隊接力錦標賽比賽規則」

十一、比賽分組:

(一)國中七年級組。

(二)國中八年級組。

(三)國中九年級組。

十二、參加人數:每參賽單位報名至多35人,下場比賽人數20人,女生人數不可少於10人。

十三、參加資格

1.班級學生人數25人(含)以上者,以【班】為單位,不得跨班參加。

2.班級學生人數13-24人者,以【年級】為單位(最多3班組隊參加)。

3.學校學生總數不足40人者,得以【校】為單位,惟僅得報名9年級組。

4.參加全國總決賽名單不得更改且以各原報名之班級名冊為限。

5.參加比賽時,應攜帶學生證備查。

十四、報名手續:

1.報名日期及方式:請各校於10116日至13日向南投縣體育網站http://www.ntsport.org.tw進行線上報名,並將紙本核章後逕送南投國中。

 2.報名人數:每隊報名人數:領隊1人、教練2人導師1人,選手至多35人,女生人數不可少於10

十五、抽籤與領隊會議日期與地點:

1.101210日(星期五)下午2時於南投國中舉行。逾時未到者,由大會競賽組代為抽籤。

2.比賽報到時間:

(一)隊伍報到時間:101224日(星期五)上午八時起。

(二)隊伍報到地點:南投縣立體育場

十六、申訴、比賽爭議之判定及罰則:

1.參加單位凡向大會申訴事項,須以書面提出申訴,不得以口頭提出,並須由註冊所列之領隊或教練親自簽名蓋章,用書面連同保證金新台幣貳仟元逕交大會審判委員會處理,否則一概不予受理,如該申訴事項被判定無效者,其保證金予以沒收充為大會經費外,該單位領隊及主辦人員應連帶予以議處。

2.關於運動員資格之申訴,須於該運動員出賽前,由該隊註冊所列之教練,直接向該場裁判員提出,在比賽結束後不予受理。

3.關於比賽爭議,如規則已有規定或同意義之註明者,概以該項裁判長判定為終決,參加隊不得提出申訴。

4.關於競賽中所發生非規則性之申訴,須於發生一小時內提出,不得當場詢問裁判人員或妨礙比賽之進行,或故意離開比賽場地,使比賽無法進行,如有上述情事,該裁判長可以宣判取消該隊與賽資格而對方隊視為獲勝。

     5.運動員如有冒名頂替等情事發生,取消該隊參加資格及已得名次。

6.各單位之隊職員在比賽期間如有不正當行為,不守秩序、不顧公德或侮辱其他運動員或裁判人員等情事,得由大會函報有關單位予以議處。

十七、獎勵辦法:獲各組前三名隊伍之領隊、教練、導師,依本縣市相關獎勵辦法敘獎,選手頒發獎狀以資鼓勵。

 

十八、報名表:

教育部100學年度南投縣國民中學班際大隊接力錦標賽報名表

組隊縣市:
學校:                       組別:□國中七年級組  □國中八年級組  □國中九年級組

領隊:                         指導(2人):

導師:                         聯絡電話:

編序

姓 名

性別

出生年月日

身分證字號

備註

 

 

 

 

 

 

 

 

 

 

 

 

 

 

 

 

 

 

 

 

 

 

 

 

 

 

 

 

 

 

 

 

 

 

 

 

 

 

 

 

 

 

 

 

 

 

 

 

 

 

 

 

 

 

 

 

 

 

 

 

 

 

 

 

 

 

 

 

 

 

 

 

 

 

 

 

 

 

 

 

 

 

 

 

導師

體育組長

註冊組長

學務主任

教務主任

 

 

 

 

 

 

 

                     

 

 

 

教育部100學年度全國國民中學班際大隊接力錦標賽比賽規則

1.   文字方塊: 附件1

 

所謂「大隊接力賽跑」 ,意指接力比賽,20x100公尺,每隊報名至多35人,女生不得少於10人,下場比賽20人,每人跑100公尺,女生須先完成前10棒次,1120棒次始可安排男生。

 

2.   參加大接力賽跑的選手服裝,全隊的式樣、顏色必須一致,如穿著學校運動服,男女生顏色則可不同。褲子穿著應以短褲為限(內穿緊身衣、褲不受限制)。違犯者,如未能於最後一次檢錄前改善,不准出場比賽。比賽中違犯,該接力隊將會被取消資格。跑鞋一律為平底運動鞋、不得有顆粒。並且不可赤足參加比賽。

3.   接力區為20公尺。只有在接力區內,才能進行起跑、助跑、接力棒傳接。每一接力區的起跑準備位置,為接力區入口線後。

4.   400公尺跑道進行之比賽,前三棒必須是分道比賽(選手在彎道跑道時,若踩內線,則每次加總時間5秒),第四棒選手通過320公尺搶道線後即可不再分道。分道比賽時,選手可以在自己的跑道上標示記號,如使用自粘膠帶,最大面積為5公分*40公分,而且色彩不可混淆跑道上其他永久記號。不分道比賽時,不可在跑道上標示記號。

5.   第五棒之接棒選手順序,應在該接力區裁判指揮下,依檢錄單上之順序排列,第六棒()以後之接棒順序,則依前一棒跑出接力區之先後順序,由內到外排列接棒順序。接棒選手不可改變在接力區起點處原來排列的順序,(違反此規定每隊加總時間5秒)

6.   在整個比賽過程中,接力棒必須拿在手上。若掉棒時,必須由掉棒者拾回。掉棒選手可以離開自己的跑道去拾棒,但不可由此而減少應跑距離,也不可因此而妨礙其他跑道選手。

7.   接力棒的傳接,開始於接力棒傳交於次一接棒者手中為完成。選手不可穿戴手套或在手中放置物質,已獲得較佳接棒抓力。在接力區內的判定是根據接力棒的位置,而不是根據選手的身體位置。如在接力區外傳接棒,(違反此規定每隊加總時間5秒)

8.   選手在接棒之前和傳棒之後,應留在各自跑道或接力區內,直到跑道通暢,以免阻擋其他選手。若離開自己的位置或跑道,以致妨礙他隊選手進行比賽時,每隊加總時間20

9.   用手推動或用其他方法(如場外陪跑)來協助選手者,該隊將會被取消資格。

10.    接力隊選手一旦參加比賽後,往後賽次只准四位(男女各兩位)選手替換。替換的選手只要是報名參加該次賽會的選手,均可替換。

11.    比賽晉級方式:預賽採抽籤分組,計時取前八名進入決賽;決賽道次依45367821進行編配

12.    接力隊的正確名單與棒次,應在每輪比賽前1小時30分至檢錄處正式提出。

13.    參賽選手需於比賽前40分鐘,至檢錄處檢錄。

14.    違反運動道德者,該隊則取消資格

起跑犯規第一次口頭警告,該組第二次犯規選手則取消資格

 

教育部100學年度第3屆國中小學生普及化運動

全國國民中學班際大隊接力錦標賽實施計畫

一、比賽宗旨:提倡校園運動風氣,建立持續運動習慣,促進身心健康,培養團隊合作的精神。

二、主辦單位:教育部

三、統籌單位:苗栗縣政府

四、分區承辦單位:

(一)北區:新竹縣政府、新竹縣竹北市竹仁民小學

(二)中區:苗栗縣政府、苗栗縣苗栗國民中學

(三)南區:臺南市政府教育局、臺南市立南新國民中學

五、  協辦單位:

(一)北區:新竹縣、基隆市、臺北市、新北市、桃園縣、新竹市、宜蘭縣、花蓮縣、金門縣、

福建省、連江縣、新竹縣體育會田徑委員會

(二)中區:苗栗縣、臺中市、彰化縣、南投縣、苗栗縣苗栗國中

(三)南區:雲林縣、嘉義縣、嘉義市、臺南市、高雄市、屏東縣、臺東縣、澎湖縣、臺南       

                市體育總會田徑委員會、臺南市立南新國中

六、比賽日期:

(一)初賽:各校自行辦理。

(二)複賽:各縣市於民國10139前自行辦理完成。
(三)決賽:

1、北區:民國101428日(星期六)。

2、中區:民國101427日(星期五)。

3、南區:民國101427日(星期五)。

七、比賽地點:

(一)初賽-各校自行辦理選拔。

(二)複賽-各縣市辦理選拔。

(三)決賽-如后。

1、北區:新竹縣體育場。

2、中區:苗栗縣體育場。

3、南區:臺南市新營體育場。

八、比賽分組:

(一)國中七年級組。

(二)國中八年級組。

(三)國中九年級組。

九、人數:依第9條規定,每參賽單位報名至多35人,下場比賽人數20人,女生人數不可少於10人。

十、資格:

(一)北區及南區各縣市各組報名1隊參加決賽,中區每組可報名2隊參加決賽。

(二)組隊方式:(依主管教育機關100學年度核定各年級編班基準人數為編班原則)

1、班級學生人數25人(含)以上者,以【班】為單位,不得跨班參加。

2、班級學生人數13-24人者,以【年級】為單位(最多2班組隊參加)。

3、學校學生總數不足40人者,得以【校】為單位,惟僅得報名9年級組。

(三)以班級組隊,每參賽班級報名至多35人,下場比賽人數20人,女生人數不可少於10人。(全國分區決賽可全班參加)

(四)禁止參賽之學生包括:

1、曾經代表學校(國中)或縣市參加全國性田徑項目比賽者。

2、體育班學生(體育班之認定以教育主管機關核定之班級為原則)。

(五)複賽及決賽名單不得更改且以各縣報名之班級名冊為限。

(六)參加比賽時,應攜帶學生證備查。

十一、        報名日期:

(一)初賽:各校自訂。

(二)複賽:各縣市自訂。

(三)決賽:

1、北區:民國101315日起至49日(星期五)下午4時前。

2、中區:民國101315日起至49 日(星期五)下午4時前。

3、南區:民國101315日起至49 日(星期五)下午4時前。

十二、報名方式:

(一)初賽各校自訂。

(二)複賽各縣市自訂,並於民國10139日前將複賽時間函報決賽承辦單位。

(三)決賽:

1、北區:請逕至100學年度全國北區國民中學班際大隊接力錦標賽網站【競賽報名】進行報名作業(網址:http://163.17.55.5/hctf/login.php?org_name=競賽組)。

2、中區:請逕至100學年度全國中區國民中學班際大隊接力錦標賽網站【競賽報名】進行報名作業。

3、南區:請逕至100學年度全國南區國民中學班際大隊接力錦標賽網站【競賽報名】進行報名作業。

報名注意事項:

1.   本次比賽一律採網路報名方式,報名日期自民國100315日起至49日下午4時止,逾期報名概不受理。

2.   第一次報名時,帳號密碼為各單位六碼代號(教育部),進入報名介面後,請務必更改單位密碼,並填寫單位相關資料,始得進行報名。

3.   各單位至多可報名選手35人,職員至多4人,職稱為領隊、導師、指導。

4.   所有隊職員均須完成註冊,接力出賽名單於比賽前1小時30分鐘向檢錄處提出,出賽名單均須為完成註冊之選手。

5.   完成網路報名確認名冊後,請列印報名表(完成報名後即無法再更改報名內容),經相關人員及縣市教育主管單位核章後,49日前寄送至(未經教育主管單位核章之報名表,視為未完成報名):

(1)    北區:(302)新竹縣竹北市中華路1251315(新竹縣竹北市竹仁國小)體育組收。

(2)    中區:(360)苗栗縣苗栗市高苗里木鐸山一號(苗栗國中)體育組收。

(3)    南區:(730)臺南市新營區民生里4鄰民治路65號(南新國中)體育組收。

6.   有關報名競賽事項,請洽

(1)    北區:新竹縣竹北市竹仁國小體育組,電話:03-5552472-12

(2)    中區:苗栗縣苗栗市苗栗國中體育組,電話:037-368990

(3)    南區:臺南市立南新國民中學體育組,電話:06-6563129*13

十三、會議:

(一)  單位報到:

1、北區:民國101428(星期六)上午8時至830分於新竹縣體

育場中型會議室(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東段2號,TEL03-6580970)。

2、中區:民國101427(星期五)上午9時至930分於苗栗縣體

育場(苗栗市嘉盛里經國路479TEL037-260434)。

3、南區:民國101427(星期五)上午830分至9時於臺南市新    

營體育場(臺南市新營區長榮路278TEL06-6562104)。

(二)  技術會議:

1、北區:民國101428(星期六)上午9時至930分於新竹縣體

育場中型會議室。

2、中區:民國101427(星期五)上午830分至9時於苗栗縣體

育場會議室(苗栗市嘉盛里經國路479TEL037-260434)。

3、南區:民國101427(星期五)上午830分至9時於臺南市新    

營體育場會議室(臺南市新營區長榮路278TEL

06-6562104)。

(三)  裁判會議:

1、北區:民國101428(星期六)上午9時至930分於新竹縣體

育場中型會議室。

2、中區:民國101427(星期五)上午830分至9時於苗栗縣體

育場會議室(苗栗市嘉盛里經國路479TEL037-260434)。

3、南區:民國101427(星期五)上午830分至9時於臺南市新營體育場會議室(臺南市新營區長榮路278TEL

06-6562104)。

十四、比賽規則:

(一) 下場比賽人數為20人,每棒次跑100公尺。

(二) 棒次安排:女生須先完成前10棒次,自11棒起始可安排男生接棒,11棒次後亦可安排女生接棒。

(三) 比賽時須著統一服裝,違反規定者不得下場比賽。

(四) 比賽時一律不能穿釘鞋(含足、棒球鞋)下場比賽,一律穿著平底運動鞋出賽(已卸除鞋釘之釘鞋亦不得穿著);同時亦不得赤足出賽。

(五) 比賽場地及練習場427日全天候開放練習。

(六) 採用「100學年度全國國民中學班際大隊接力錦標賽比賽規則」(如附件一)。

十五、縣市複賽補助經費申請及核銷方式:

(一)申請資格:10111日以後辦理縣市複賽者,始得申請補助款。

(二)縣市複賽補助標準:

1.40校以下:補助新臺幣5萬元。

2.41-60校:補助新臺幣8萬元。

3.61-80校:補助新臺幣12萬元。

4.81-100:補助新臺幣16萬元。

5.101校以上:補助新臺幣20萬元。

*依本部規定,補助地方縣市政府縣市至多補助90%,若有餘款請依本部「補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辦理(有設立地方教育發展基金之縣市可免繳回)。

(三)縣市複賽補助款申請方式:

1.請於10111日以後至縣市複賽辦理前,檢附「縣市複賽實施計畫」、「參賽學校明細表」及「縣市複賽預算表」,送教育部申請。

2.接到本部回函後,於10日內製領據送部(無地方教育發展基金之縣市請附納入預算證明)辦理請款事宜。

3.請於活動結束後1個月內,將成果報告(含活動照片)及收支結算表送部辦理核結事宜。

十六、獎懲:

(一)有關初、複賽獎勵由各地方政府自行訂定。

(二)參與決賽之學校,教育部補助參賽車資、住宿、膳食等經費。

(三)決賽各組前8名單位頒發獎盃,個人頒發獎狀乙紙,前三名選手頒發獎牌乙面以資鼓勵(份數依實際報名人數核發)。

(四)如有冒名頂替或偽造證件經查證屬實者,送教育主管機關依法處理,並取消其參賽成績。

十七、本計畫如有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修正後公布之。


 

教育部100學年度全國國民中學班際大隊接力錦標賽比賽程序預訂表

一、賽會日期:

(一)北區時間:民國101428日(星期六)

(二)中區時間:民國101427日(星期五)四縣市八隊逕辦決賽10點開幕。

(三)南區時間:民國101427日(星期五)

二、賽會地點:

(一)北區:新竹縣體育場

(二)中區:苗栗縣體育場

(三)南區:臺南市新營體育場

活動時間

項目

賽別

備註

08:00 ~ 08:30

單位報到

08:30

技術會議

09:00

開幕典禮

09:20

預賽檢錄

10:00

國中七年級組

預賽

擇最佳成績前8名進入決賽

10:40

國中八年級組

預賽

擇最佳成績前8名進入決賽

11:20

國中九年級組

預賽

擇最佳成績前8名進入決賽

12:50

決賽檢錄

13:30

國中七年級組

決賽

8校取8

13:50

國中八年級組

決賽

8校取8

14:10

國中九年級組

決賽

8校取8

14:30

閉幕典禮(頒獎)

15:00

快樂賦歸

 


 

教育部推動國中小學生普及化運動方案縣市複賽考評表

縣市別

 

日期

 

項目

□健身操     □樂樂棒球     □大隊接力

普及性50%

參加複賽校數百分比(參加複賽校數/全縣市國中(或國小)校數)

1.      複賽總人數【參考資料】

2.      參與學生性別分析

參加學校比例95.1%~100%  50

參加學校比例90.1%~95%   45

參加學校比例85.1%~90%   40

參加學校比例80.1%~85%   35

參加學校比例75.1%~80%   30

參加學校比例70.1%~75%   25

參加學校比例65.1%~70%   20

參加學校比例60.1%~65%   15

參加學校比例60%以下     10

 

 

賽會安全防(:場地規劃適宜、動線設計安全、救護設備等)20%

 

建議:

 

 

得分:                 

賽會品質

(如:裁判聘任及評判、比賽場地布置、器材配置等)

15

建議:

 

 

得分:                 

團隊效能(如:行政團隊工作士氣、參賽團隊精神、創意性等15

建議:

 

 

得分:                 

 

考評委員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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